2010年9月25日 星期六

goodbye september, hello october





A year ago, i was already thinking of a possible return to where I started to work. I was having a bad time adapting the new culture, new people, new working style - where supremes often rules over guidelines, where knowledge of yourself can be nothing helpful to people, though workload is lower.











A year after, now I am granted to return to the department of medicine, where there'll be more workload, more critical cases, and higher infectious riks.







This poses a dilemma - What is the best working place? is the work duty that allows you to be seldom stressed out, yet not fulfilling your standard better than the work duty with absolute requirement of pumping your life into such ?







2010年9月10日 星期五

Return to basic

Living in the city, it is easy to get in lost. You can lose your track on your career achievement, and you can easily get adapted with the colourful night life.

We forget what we truly want from our heart.

2010年9月6日 星期一

香港地產行政區

文章來源︰信報 2010年4月27日 作者︰陳雲

土地的產權是國之大政,假若高地價政策延續長久,則其政治也將因之定型。閱讀的記憶所及,以賣地來充當政府的開發費用,是英國的海外殖民地策略,用意是將土地的使用權交由市場價格決定,政府依靠賣地的收入來提供基礎建設和公共服務,配合商業發展,這是一個官商合作的開發模式。

賣地予商人開發意味官商合謀、官商共治的政治。當然,殖民地准許的開發商人都是英資的或親英的,配合帝國政府在殖民地的利益,開發商人的地位猶如封建領地的諸侯。

回歸前夕,香港的地產財閥由英資慢慢轉為港資;回歸之後,港資地產財閥進駐行政會議、功能組別及政府的諮詢組織。香港的政治是地產封建主義,難怪商人眷戀功能組別,也有政客提出上議院制。

敗家與賣地

也有一些殖民地的開發策略,是不採用英國模式的,例如德國很早就知道地產炒賣會腐蝕生產力,而且引致各式各樣的詐騙,於是在中國的民初時期霸佔及經營膠州灣一帶,便立法不准炒賣土地,要將民間財力直接用到實業之上。平均地權和約束地價是德國的國政,一貫如此,也將國政伸延到殖民地之上。王朝中國及民國的大政,也是平均地權和約束地價。

中國二○○○年之後走向高地價政策和地產炒賣,香港的高地價政策在回歸之後延續,並且愈演愈烈,也可視之為是中國政治在香港的伸延,或者兩者的合流。

很多產業園區的開發都是依循賣地招商的模式,然而,這只是限於實業發展,例如工業、航運等,政府將土地託管與開發商人,有促進生產力的效率。

然而,將公家土地賣予地產商,由地產發展商包銷樓宇並包辦管理,發展商不是直接營運生產性質的實業而是轉賣或出租樓房物業,而這些土地只是用作消費性質的住宅用途,此等地產政治,就有變賣國家最後資產以推高私人消費和金融買賣的意味。

香港在工業北移和產業空洞化之後走向嚴酷的高地價政策,美國在經濟衰退之前大興房地產及其衍生的金融詐騙,中國大陸在產業轉型失敗之後出現賣地炒賣房產的地產狂潮,都是共有的現象。個人敗家之後便是賣田賣屋,一國敗家之後便是賣地。

港府地產套利術

上世紀八十年代,面對工業及資金北移之危機,前港英政府想出高地價政策一招,利用房產價格長期上漲的預期,將港商在內地賺取的利潤用樓宇投資回收返港,於是不需境外徵稅(也無法這樣做),樓房投資也可吸納國際游資、大陸的流失資金(flee capital)和南洋的避難資金。買房需要借貸,大量資金以房產的方式寄存於香港,有利銀行發展金融業務。

港府的配套措施有六項:一是限制土地供應製造市場緊張;二是以填海換取豪宅地皮拍賣,將海港兩岸的美景私有化,善價而沽,以豪宅價位帶領整體樓價上揚;三是以聯繫滙率固定幣值;四是銀行專以樓宇物業來抵押商業貸款;五是容許樓宇貸款採用無限個人責任,無法供樓的買主要個人負債,不可交回物業便脫身(即是不能如分期付款買機器一樣)。六是默許地產商出盡哄騙之術,詐騙消費者。六法齊下,樓價穩步上升。

由於房產也涉及建築、裝修、家居消費等業務,在游資充足、貸款便宜的年代,可以帶動社會經濟。

間接徵市民稅項

政府不必加稅,靠賣地就可應付公僕加薪、大型基建及不斷改善的醫療、教育和社會福利,維持治安良好,公共服務完善,令富豪世家、專業人士和跨國人員在此地安居。填海破壞香港海山美景,地產壟斷令地租騰貴,小商戶難以立足。

但是,此法可回收境外利潤及吸取外資,提早套取稅款,充實府庫,徵稅又多來自富豪和中產階級,再以公屋、教育和醫療補貼勞工階級的基本生活,只要地價平穩上 升,外來資金源源流入,大家相安無事。高地價政策的政治經濟協作,是香港實存的社會合約。

港府假手地產商人,間接向市民徵巨稅。香港地產商的角色,與羅馬帝國時期的稅收包銷商(tax collector)近似。帝王將轄區(通常是新征服的郡縣)收稅之權外判予商人,商人向帝王承包固定的稅款之後,多收的稅金歸己所有,於是向庶民連哄帶騙,上下其手。

英國舊時亦一度將某些稅收外判(tax farming),由諸侯代理,此法在香港發揚光大。特別是新開發區和大型屋苑及商場,地產商兼營商場及物業管理,用私人的嚴厲方法規管居民的生活及商場的公共空間,輔助政府規訓(discipline)市民,令香港人日漸習慣於過度管理的公共生活,形成順民甚至奴民的性格,加上中產階級動輒背負三十年的樓宇借貸,更不敢亂說亂動,只能默默工作。香港的中產,可提供中產的專業服務,卻無中產的階級覺醒和文化修養。

地產影響香港的政治與文化深遠,香港在牌面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實際是地產行政區。